| 招聘面试: |
1、通过各种渠道储备和招聘各种符合派遣岗位需求的人员;
2、根据派遣服务单位需要,初试、测评、推荐合适的候选人员;
3、对派遣服务单位复试合格,拟录用的员工安排体检;
4、对于体检合格者,与派遣服务单位确认入职时间,出具入职通知书。 |
| 入职培训: |
对于被录用的员工在安排上岗和签订劳动合同前,进行必要的入职培训,主要包括就业规定、职业道德、工作纪律教育,以及根据派遣服务单位的要求和提供的规章制度进行针对性的教育。 |
| 就业登记与档案管理: |
1、根据员工的身份与就业状态不同,与其订立劳动(劳务)合同。
2、及时为本市户籍员工办理招工录用和退工手续;为外省市员工申请办理《上海市居住证》或外来从业人员就业登记备案手续。
3、负责对本市户籍的员工人事材料的建档、调档与托管;办理政审、出具各类人事(公证)证明和挂靠集体户口、接转党员组织关系。对外省市员工,建立和归集必要的工作档案,包括面试、入职登记、工作考评等。
4、办理离职人员退工及档案调转手续。 |
| 工资发放: |
1、根据派遣服务单位提供的员工的考勤或工资支付清单,编制派遣人员工资报表,包括代扣代缴员工个人所得税和个人应向政府缴纳的社保统筹款项。
2、工资以银行信用卡结算的形式在启薪日予以支付,特殊情况下也可以现金支付。
3、工资报表须经派遣服务单位确认,工资支付后向其反馈信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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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社会保险办理: |
1、为本市员工和持有人才居住证的员工办理社会保险,为其他外省市从业人员办理外来人员综合保险;
2、按月向社保经办机构申报、缴纳社会保险费用;
3、出现人员增减情况,及时办理新增或转移手续;
4、及时向派遣服务单位通报社会保险政策变化情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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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医疗及工伤处理: |
1、对派遣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、劳动纪律教育,并要求派遣服务单位对派遣人员进行岗位技术和安全操作规程培训。
2、及时为派遣人员办理国家规定的包括医疗及生育、工伤在内的所有福利,详细规定并公示一切有关医疗保险及其索赔款项及程序,并负责解释和处理相关事宜。
3、派遣人员在工作中发生工伤事故时,负责申报和处理(包括理赔和慰问),派遣服务单位有责任及时组织现场抢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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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违规责任事故处理: |
派遣员工在工作期间发生的违规违纪事故,以最快的速度和各种有效的途径予以处理。 |
| 政策咨询: |
由人力资源管理专家常年为派遣服务单位提供劳动人事、社会保障各项政策法规咨询,及时传达最新政策法规和动态信息,解答和协调处理派遣服务单位提出的各种疑难问题。 |